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體中文 | 网站地图
| 首页 | 资讯 | 法规 | 疾病 | 保健 | 急救 | 女性 | 健康 | 减肥 | 寻医 | 器械 | 企业 |  
最 新 热 门
·是驯服血糖,不是束缚血糖
·有影响的糖尿病图书
·糖尿病的饮食与运动须知
·解析聂文涛糖尿病讲座中的康复
·夜晚强光可导致生物钟紊乱 容易
·上眼药不是小事该当心
·理性对待含马兜铃酸类中药
·耳朵为何会越掏越痒?
·习惯性流产夫妇都要检查
·生物技术,席卷亚洲新药市场
相 关 文 章
“生物频谱助长技术”获国际发
“生物频谱助长技术”获国际发
新型诊病用“生物电子鼻”将在
专家:“饱食少觉”生活习惯易
防治老年痴呆的“生物航母”有
二手浴巾“生意红火”小老板说
上海二胎政策松动 专家否认“生
美容专家:整形手术前的十大提
八成癌症是“生活方式癌”
衣食住行远离“有毒”生活
 您现在的位置: 天天健康网 >> 健康资讯 >> 正文
术前“生死状”可不可多些温情 【字体:
术前“生死状”可不可多些温情
文章来源:不详     
 

  新华网沈阳5月19日电 扁桃体摘除本是个小手术,然而,对于天生胆小的小刘来说却是件很恐怖的事儿。但为了今后免受病痛之苦,小刘在父母的鼓励下踏进了医院大门,可术前“生死状”上的死亡、休克等可怕字眼还是将她吓蒙了。 
  
  今年23岁的小刘家住鞍山市铁东区。4年前,考上吉林大学时,由于气候差异,身体单薄的她经常感冒、扁桃体发炎。近期,她常常感觉心慌,经医生诊断是扁桃体发病太频造成的,如果不摘除扁桃体,时间久了容易导致心脏病。4月28日8时,小刘忐忑不安地走进手术室,可当医院让她签订手术协议时,上面的“死亡”“休克”等字眼吓得她两腿发软,越想越怕,最终选择了放弃。 
  
  一位刚做妈妈的张女士告诉记者,上个月她在某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手术签字时,协议中有一条款:如果手术中发生意外,你是选择救孩子,还是救自己?面对这么“残忍”的选择,张女士迟疑了好久。张女士告诉记者,她知道医疗部门也是尽他们的职责,但也非常希望有关部门能从患者的身心健康方面多加考虑。 
  
  对此,记者采访了鞍山市某医院有关负责人。据他介绍,“患者动手术必须自己签字”的规定自2001年9月1日正式实施,本质上是为了确保患者对自己的病情充分享有知情权。作为医院或医生,对于手术中可能导致的一切后果也必须让患者知道,如果事先没有告诉患者,医院必须负全部责任。 
  
  对此,正方圆律师事务所李万任律师介绍,医院目前所使用的手术协议书是一种格式合同,这种合同是由具有垄断地位和强势地位的一方来拟定内容,不允许对方变更,合同的另一方只能要么同意、要么走开。而合同法中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如果是免除自己责任而加重对方责任或排除对方权利的,该条款无效。除此,合同中对造成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也是无效的。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关注大众健康,普及健康常识,天天健康网全力打造网上全民健康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