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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有望明年实行女职工生育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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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有望明年实行女职工生育保险 |
| 文章来源:东北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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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期间工资低、生育费医疗费无法报销的问题将有望得到解决。记者从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沈城正在制定生育保险的细则,明年有望实施,届时女职工生育期间所应享受的待遇将纳入沈城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中。
国家的生育保险制度是为妇女劳动者因生儿育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失去正常工资收入来源时提供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制度。按照规定,职工生育费用实行社会统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为生育女职工提供基本医疗保健和基本生活保障。目前,一些城市已经实施了生育保险,但是沈阳市一直没有实施。
生育保险都保什么
按照国家劳动部制定的政策,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是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二是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三是职工因施行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四是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国家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改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根据有关规定的产假期限,按照本人当年社会保险个人缴纳基数,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计发。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医疗服务范围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施行国家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医疗费用范围的,也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适用范围
按照国家的生育保险政策,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缴纳该从业人员的生育保险费;生育符合国家和本省计划生育政策或是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从业人员必须到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
辽沈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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