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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检价全市统一 生孩减负两三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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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检价全市统一 生孩减负两三千元 |
| 文章来源:东北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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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孩子,到底要做哪些检查,该收取哪些费用,依据什么标准?这些孕产妇关心的问题终于有了一个说法。22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纠风办获悉,本报强力报道引发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通过检查整改,全市孕检开始实行公示制、实现孕妇检查同一项目同一标准,沈阳产妇生产平均可减轻负担2000元至3000元。 据沈阳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王宏介绍,自从本报在4月8日和5月19日分别以《生娃?先过几道收费关》、《孕妇怎堪重复抽血折腾》为题报道了卫生部门的妇幼保健所和计划生育部门的生殖健康服务中心等两个单位在为孕妇体检过程中,不向孕妇明示,重复采血体检,加重孕妇负担的问题后,引起了沈阳市纠风办的高度重视。结合全市医药纠风专项检查,市纠风办在全市卫生和计生系统中开展了孕妇检查、产妇生产全过程的调研,发现孕产妇的确生产负担过重。怀孕后,到计生部门办生育卡的同时,要接受计生部门采血,进行四项指标筛查;到卫生保健部门例行月检时,又要进行重新采血检查;到足月生孩子,全过程所需检查费近900元,生产费平均6000元。市纠风办调查后认为,造成孕产妇负担重的主要原因是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未经批准,违规从事医疗检查,卫生保健部门不承认计生部门检查,重复检查,医院强行推销“襁褓包”、“卫生纸”和违规收费。 针对这一问题,市纠风办协调市卫生局、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局、物价局研究了解决问题的措施: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必须依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组织各计划生育服务站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待批准后方可从事医疗活动;计划生育、卫生保健部门必须设立公示牌、服务台,向孕妇明示各自承担的孕检项目和收费标准,保证孕妇不再做重复检查;物价部门核发《计划生育收费许可证》,财政部门按证发放收费票据;各医院停止向孕妇强行推销商品,如确需为产妇提供服务的,需向有关部门申办经营手续和产品合格证,同时进一步规范产妇生产医疗标准。整改后,全市实行孕妇检查同一项目同一标准,产妇生产平均可减轻负担2000元至3000元。
(
北方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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