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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首次对医用处方作出统一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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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首次对医用处方作出统一规定 |
| 文章来源:东北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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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月1日起,医生开的处方要有颜色区分了:麻醉药品处方为淡红色、急诊处方为淡黄色、儿科处方为淡绿色、普通处方则为白色。8月25日,卫生部首次对医用处方作出全国性的统一规定。 新规:颜色区分处方 据了解,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到现在,医生处方经历了从一张白纸处方到复写处方,再到电子处方的3种形态。8月25日,卫生部出台新规定,要求处方由各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并根据不同科室和患者类型使用不同颜色的处方单。麻醉药品处方为淡红色、急诊处方为淡黄色、儿科处方为淡绿色、普通处方则为白色,同时,还要在处方右上角用文字注明。 时间:9月1日实行 据介绍,这项新规定从9月1日开始实施。各医疗机构原印制的不符合标准的处方,只可以使用到2004年12月31日。好处1:患者安全用药据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付强介绍,处方区分颜色,有利于规范处方的开具、调剂、使用和保存,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好处2:杜绝“大处方” 同时,卫生部还规定,处方一般开出的药物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
北方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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