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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地剥夺一个小生命。
笔者并不是反对亲子鉴定,毕竟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作为一种先进的科学技术,它有着存在的合理性和社会需求性,几千年前的古人还知道滴血认亲呢。通过亲子鉴定,对孩子享有“知情权”,说起来也是合情合理的要求。但问题是现在的亲子鉴定多是为了检验婚姻的忠贞度,为了决定腹中胎儿的去留。当夫妻双方的忠贞竟然要诉求于一个还在孕育中的孩子时,当一个小生命无辜地被剥夺生命权时,这样的亲子鉴定已经超越了人性伦理的道德范畴,如此承担着大人们的荒唐和孩子们的去留的亲子鉴定,不要也罢。
其实,亲子鉴定作为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是对自我生命秘密和亲子关系真相的探究,另一方面则是对人们社会伦理和法律道德的拷问。面对着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做亲子鉴定,笔者真的希望他们都是为了开启生命的秘密,而不是用来检验婚姻或是感情,更不是违背伦理充当小生命的间接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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