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體中文 | 网站地图
| 首页 | 资讯 | 法规 | 疾病 | 保健 | 急救 | 女性 | 健康 | 减肥 | 寻医 | 器械 | 企业 |  
最 新 热 门
·是驯服血糖,不是束缚血糖
·有影响的糖尿病图书
·糖尿病的饮食与运动须知
·解析聂文涛糖尿病讲座中的康复
·夜晚强光可导致生物钟紊乱 容易
·上眼药不是小事该当心
·理性对待含马兜铃酸类中药
·耳朵为何会越掏越痒?
·习惯性流产夫妇都要检查
·生物技术,席卷亚洲新药市场
相 关 文 章
芜湖推出新型一次性包皮环切器
最新研究显示:发怒一次会影响
复星医药:万千宠爱于一身 潜龙
关于进口特殊药品核发注册证的
2007年浙江省级和杭州市医疗机
卫生部:关于麻风病院村建设规
关于印发《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
关于感冒的似是而非
关于蔬菜的八个营养误区
用一次性餐具 咖啡馆开进医院门
 您现在的位置: 天天健康网 >> 医疗器械 >> 正文
关于一次性使用输液(血)器产品包装监管有关事宜的通知 【字体:
关于一次性使用输液(血)器产品包装监管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不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次性使用输液(血)器国家标准GB8368(9)-2005已于2006年7月1日实施。为了保证产品的安全有效,进一步加强产品上市后的监管,合理有效利用资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7月1日起,有关生产企业应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输液(血)器。

  二、2002年获准注册的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一次性使用输血器及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产品,其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延长至2006年12月31日。

  三、生产企业可继续使用原产品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至2006年12月31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八月四日





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关注大众健康,普及健康常识,天天健康网全力打造网上全民健康社区